9月21日,乐山市实验中学第三党支部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兰昌雄同志主持。首先,兰昌雄书记带领大家了解到,2023年3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题教育。理解主题教育的主要内容,我们需牢记“四五六”,即四个总要求: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五个目标: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 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六个问题: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接着,围绕主题党日活动,兰昌雄书记布置本月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
2.《尺素传情 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寄语教师群体》;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纳要》;
6.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8.《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9.教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汇编(2012年一—2023年〕
然后,罗子怡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紧密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给师生群体回信等,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最后,兰书记汇报了近期党建工作,结合本月主题,大家应做好开学相关工作;按照学校党委要求,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全体党员务必规范自身言行,正确引导学生;努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质量;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两个文件: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核:秦丽